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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 火 常 识
  • 发布日期:2011-01-14
  • 作者: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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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 火 常 识
 
    一、不能用水灭火的物质:1、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溶剂;2、可燃性油类燃料(汽油、柴油等);3、容易燃烧的粉状物(铝粉、镁粉等);4、酸性的物质(硫酸、硝酸等);5、带电的电气设备;6、酒精类物质。
    二、常用灭火器的使用
    1、二氧化碳灭火器:不导电,适用于扑救电气、精密仪器、油类和酸类火灾,不能扑救钾、钠、镁等物质火灾。使用方法:使用时拿好喇叭筒对着火源(手不能直接抓住喷嘴以免冻伤),另一只手打开开关即可。注意事项:二氧化碳有窒息作用。在室外使用时,应该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;在室内使用时,灭火后要迅速离开。
    2、干粉灭火器:不导电,扑救电气设备火灾,而不宜扑救旋转电机火灾,可扑救石油、石油产品、有机溶剂、天然气和天然气设备火灾。使用方法:提起拉环对准火源即可。注意事项:不能在离火源很远的地方就开启灭火器,要尽可能在靠近火源时开启。
    3、泡沫灭火器:有一定的水分因此具有导电性,适用于扑救油类或其他易燃液体火灾,不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。使用方法:倒过来稍加摇晃或打开开关,药剂即喷出。注意事项:在使用时筒盖和筒底不能朝人身,防止发生意外爆炸时筒盖、筒底飞出伤人。(黄安钢 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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